生态环境部气候司丁辉: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加快推动气候投融资

来源: 时间:2022-05-29

 

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处长丁辉在第十届(2022)SIIFC国际研讨会上发表题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加快推动气候投融资”的主旨演讲,结合“全国统一大市场”“气候投融资”两大热门概念,解读了“双碳背景下的投融资活动”。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处长丁辉

 

今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到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意见》明确解释了“五个统一”的内涵。一是要强化市场基础的制度和规则的统一;二是要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三是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四是要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的高水平统一;五是要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的统一。

 

丁辉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呼声一直存在。1992年中共十四大第一次提出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共十五大、十七大和十九大均有提及。今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充分证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急迫性,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为此,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信心和决心。

 

他表示,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脉相承。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对外郑重宣示了我国“双碳”目标,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将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协同推进气候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实现多赢。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随后国务院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正逐步形成和不断完善。

 

“双碳”目标为我国绿色低碳转型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做的工作涉及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整个工业体系的低碳化改造,抢占低碳产业、低碳制造的制高点;要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进一步推动低碳技术的创新,争取在一些负碳技术领域有所突破;要进一步加大双碳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碳相关的学科教育,打造与双碳目标相适应的干部人才队伍。”丁辉表示。

 

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资金”或“投融资”问题是关键的决定性因素,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根据多家国内机构的测算,中国2021-2030年间实现碳达峰的资金需求约为14-22万亿人民币,而由2030年碳达峰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则在百万亿元级别。因此,丁辉表示,我们要大力引导金融部门和工商业对“双碳”目标作出系统性响应,通过市场机制,特别是碳价传导机制,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这也是我们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的原因。

 

此外,丁辉指出,在推动气候投融资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把碳达峰搞成“攀高峰”的问题苗头。比如,“双碳”目标提出后,一些地方和金融机构谈“碳”色变,对一些仍有较大减排潜力的能源企业抽贷断贷,一定程度上对我国能源供应和安全保障造成了不利影响;还有一些地方和金融机构嗅到了“双碳”的机遇,大量跟风投入新能源建设,一些明显不具备新能源资源禀赋的地方匆忙上马风电、水电项目,为了投资而投资,规模响应和集聚效应都得不到充分发挥。

 

另外,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地方保护主义,优惠政策向本土企业倾斜,相关标准也是为本土企业量身定做,比如,有些项目在A地符合标准,到了B地却不符合,再到C地,可能又受制于另一套标准。标准多变使得很多企业无所适从、无法做大,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也无从下手,造成较高的投融资成本。

 

聚焦金融本身,标准不统一也是制约气候投融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下,对气候投融资项目的界定还不够统一和规范,碳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还不够明确,金融机构对于经济活动中的“转型”活动,以及高碳或“棕色”活动还存在无法明确识别的情况,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转型金融的发展。

 

丁辉分析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指导思想与国家“双碳”战略高度吻合和匹配,为气候投融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比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要坚持“立破并举”,要从制度建设着手,明确阶段性目标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封闭的小市场和自我的小循环。而“双碳”工作强调要坚持“先立后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扎实做好稳生产、稳供给、稳投资、稳价格的工作,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处理好调结构、控产能与稳增长、稳投资之间的关系,杜绝“一刀切”的行为。

 

具体而言,应立足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快推进和不断完善气候投融资工作。

 

一是要有明确的市场界定和统一的支持项目清单,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气候投融资应紧紧锚定“双碳”目标,严格科学界定气候投融资的支持范围和准入门槛,明确符合低碳转型特征的活动分类及其技术指标,对明显的落后产能和“两高”项目要守住底线。国务院去年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将要重点实施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这要求气候投融资紧跟国家战略,服务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实体经济,特别是要对标1+N政策体系和十大达峰行动。在前期的工作中,生态环境部已经配合银保监会修订了《绿色融资统计表》中涉及低碳经济、气候融资的有关内容,调整了相关统计口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也在去年制订发布了《气候投融资支持项目分类指南》,这些都为我们不断完善统一的气候投融资市场准入标准奠定了基础。

 

 二是要打造产融对接平台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气候投融资市场设施的高标准联通。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的关键在于不断增强市场透明度,让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和准确研判市场趋势,有效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从而抓住“双碳”目标所带来的商业机遇和政策红利。为此我们正积极探索建立国家和地方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库,选择具有技术创新性、商业可行性、气候效益显著的项目入库,建立高效的产融对接平台,通过信息公开和标杆项目示范推动和引导地方落实碳达峰行动。

 

三是通过政策协同和金融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打造统一的气候投融资要素和资源市场。实现“双碳”目标和控制碳排放是“全国一盘棋”,是各地区和各行业的共同责任。因此,我们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是作为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和重要政策工具,全国碳市场已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上线交易,首批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00多家,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同时,我们加强气候投融资与国内外股权市场、证券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合作衔接,鼓励气候信贷、气候债券、气候保险、气候基金等金融创新,引导资本市场以“双碳”目标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实体经济。去年,生态环境部与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了合作备忘录,通过部行战略合作,充分运用市场手段进一步推进减污降碳工作的市场化进程。

 

四是要建立科学统一的气候效益和碳排放的计量核算标准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气候投融资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我们要按照“双碳”目标的要求,制订统一的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形成一套科学可行的方法论,准确衡量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开展气候投融资活动所产生的气候效益,特别是对实现“双碳”目标所做出的贡献。我们要制订统一规范的碳足迹标准,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核算和管理,有效防范气候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目前,我们正在探索制订统一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鼓励和支持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公开承诺具有雄心的“双碳”目标,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低碳战略,定期公布气候投融资活动和碳排放水平,使信息披露成为高质量低碳发展的有效监督手段和倒逼机制。

 

五是要加强目标引领和政府引导,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推动气候投融资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生态环境部将为各地区和各行业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条件。2020年10月20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与外资进入气候减缓和适应领域,这是我们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重大对外宣示出台的第一份重要文件,也是我国气候投融资的第一份顶层设计文件。同时,我们正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加强对气候投融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我们还开展了相关研究,探索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提升对气候投融资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管理能力,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六是要坚持市场主导,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不断优化气候投融资的营商环境。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需要破除阻碍资本自由流动的各种限制,打破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有效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和国际资金进入气候领域。去年年底,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住建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国管局、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等9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地方通过政策协同和机制创新,有效识别阻碍气候投融资发展的关键问题和市场障碍,推动形成地方政策与实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间的系统性响应,通过出台地方性配套激励措施,引导各类投资和社会资本精准配置气候投融资标的。目前气候投融资试点已基本完成了评审工作,即将全面启动运行。

 

最后,他表示“十四五”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部将充分发挥统一大市场的制度优势,积极通过政策协同和金融创新,加快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为实现“双碳”目标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