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2024年第三届中国气候投融资国际研讨会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平行论坛成功召开

来源: 时间:2024-05-15

 

 

由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与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CIFA)共同主办的“第四届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研讨会”于5月14日在京举行。此次研讨会聚焦“可持续发展下的资本市场与金融创新”以及“转型金融助力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发展”两大核心议题,邀请来自国家部委、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的专家和代表,探讨资本市场参与可持续金融创新、转型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等焦点话题。

研讨会由中节能生态产品发展研究中心副总经理朱浩主持,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洁清,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CIFA常务委员刘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局战略处处长王清容为会议致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总经济师张昕、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孙轶颋等特邀专家发表主旨演讲。

 

张洁清表示,全球低碳转型仍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需要撬动更广泛的社会资本,持续推动金融创新。积极推动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经济转型的支持作用,完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的政策标准及产品体系,是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应有之义。

 

刘凡指出,资本市场为气候投融资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中国贴标绿色债券发行总规模接近3万亿。如果考虑未贴标但实际投向绿色产业的债券,广义的绿色债券余额接近5万亿元,实现碳减排3.7亿吨。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已经进入需要精细化发展的阶段。提升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既有利于规避漂绿风险,也有助于量化绿色债券的投资效率。国内部分地区已开始先行试点建立环境效益指标体系,强化绿色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这是中国领先于世界的良好实践,所形成的经验可以向全球共享。

 

王清容介绍,中国较早建立了金融监管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框架。减缓气候变化方面,金融机构通过贷款、债券、基金、信托、股权投资、保险等多种工具,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为能源转型、低碳技术研发等领域提供了关键的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

 

张昕分享了他对加快构建高质量气候友好型投资机构的思考。他勾画了气候友好型投资机构的框架和要素,提出构建统一规范的金融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和气候友好型信息披露制度是重中之重,并就建立完善这两个关键制度提出设想,同时就保障建设气候友好型投资机构从绿色低碳财税、绿色低碳消费、市场机制建设三个维度的政策协调、机制协同提出建议。

 

鲁政委表示,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在从“写意画”向“工笔画”过渡,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持续健全。未来,仍需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及企业的ESG信息披露,推动绿色电力发展及碳排放核算,以满足国内产业转型需求,应对欧盟碳关税政策带来的压力。

 

孙轶颋介绍了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该标准参考了国际内相关研究成果以及金融机构的实践经验,对金融机构将气候治理纳入投融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孙轶颋表示下一阶段将基于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评价指标做进一步的细化和量化工作。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环境法与治理项目主任吴琪主持了“可持续发展下的资本市场与金融创新”圆桌对话。中金研究院执行总经理陈济认为,技术创新直接融资需要在实体经济和资本之间进行跨时空的配置,资本市场对绿色低碳转型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风险投资副总裁荣磊强调,区别于银行等资金在企业规模化阶段进入,风投可以为转型技术企业提供初始的启动资金。英大泰和财产保险总精算师刘安泽指出,保险在负债端和资产端都能够支持低碳转型,险资长期性特点也符合低碳转型项目长周期的资金需求。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肖磊认为,债券融资具有发行方式和品种创新上的灵活性,综合资金成本相对较低,能对企业的绿色发展起到针对性的助力。

 

 

中节能生态产品发展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张英魁主持了“转型金融助力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发展”高端对话。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志青谈到,近期七部委发布的指导意见拓宽了绿色金融的定义,特别强调要对高排放、高碳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气候债券倡议组织中国区负责人谢文泓认为,相对于绿色金融,不同行业和类型的主体开展转型融资的实施路径差异较大,因此需要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引和金融工具支持。圆桌专家一致认为,转型金融的发展需要政府、金融机构、行业之间进行更好的协调,产品创新和碳核算对转型金融落地实施尤为重要。

 

来自兴业银行、中金研究院、中国风险投资、英大泰和财产保险、中信证券、交通银行、中节能资本控股、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中债金融估值中心、中节能衡准等机构的50多位专家现场参加了会议,线上观看人数逾1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