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和建议

来源: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6-09-20

 

 

为了推动和鼓励环境信息披露,发展绿色金融,国际上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Reporting Initiative,GRI) 、碳信息披露项目(Carbon DisclosureProject , CDP ) 、 国 际 可 持 续 发 展 准 则 理 事 会 ( 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SSB)等多项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框架。2007 年以来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陆续发布一系列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政策制度文件。2021 年 7 月 22 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发布和实施《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0227-2021)(以下简称《披露指南》),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提供了标准和指引。目前,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已先行试用该《披露指南》,部分试验区已实现了辖内金融机构环境信息的全披露。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环境信息披露能够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识别、评估、管理自身运营和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气候相关的风险与机遇,并以此为基础规划未来发展路径。对于人行等金融监管部门来说,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能为分析和化解相关的金融风险提供基础,为制定货币政策和调整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探索尝试披露环境和气候风险信息。因此,研究分析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现状、问题与挑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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