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印发全国首个省域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实施意见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02-10
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发展,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为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的《指导意见》,近日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全国首个省域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以下简称“气候投融资”)的实施意见。
此外,《实施意见》还从落实工作职责、注重风险防控、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人才保障等几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保障措施,确保气候投融资在支撑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上发挥实效。
《浙江省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实施意见》原文如下: